为表达校友的爱校情怀,鼓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子立志成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粤港澳校友联谊会组织在粤港澳地区工作的校友170余人筹集了专项奖励基金—“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按照《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的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及奖励
(一)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本次奖学金与2018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得兼得。
(二)奖励额度:3000元/人。
(三)颁发“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证书并优先推荐到粤港澳校友企业就业。
二、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及要求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三)乐于助人、有集体荣誉感、有团队意识,积极参加自愿者服务活动;
(四) 创新能力强,在国家及省级各类科技竞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学习成绩具体要求:
1、学生自入学至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年级人数的前30%;
2、本科三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六级通过者优先考虑;
3、学生各科平均分不低于80分,所有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A考。
(六)获得2018年度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同学,原则上每年要参加2次以上学校组织的服务校友的相关活动。
三、奖学金的评选名额
序号 |
学院 |
名额(人)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2 |
矿业工程学院 |
1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4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 |
3 |
5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2 |
6 |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
3 |
7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1 |
8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合 计 |
15 |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时间安排
1、9月30日—10月10日,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学校网站,各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宣传“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
2、10月11日—10月12日,各学院按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初步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各学院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行政楼419)。
3、10月15日之后,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申报学生材料报送粤港澳校友联谊会审批,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将公示在校园网上。
(二)申请所需材料:
1、《2018年度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申报表》(一份,见附件1);
2、2017-2018学年成绩单,注明专业排名/专业人数,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大三学生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证明复印件;
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包括以下两部分: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
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事迹正文限2000字左右。
联系人:王永臣
电话:56865165 18741395001
辽宁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