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子立志成才,并藉此加强校企合作与联系,推动双方共同进步与发展,抚顺东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东科奖学金”。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与东科公司进一步沟通争取,在原有5名奖学金获得者的基础上再增加二等奖学金10名。根据《抚顺东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奖学金合作协议书》内容,现开展我校“东科二等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奖励金额
1.主要面向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的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及创新创业学院的化工类全日制大二及大三本科在校生共10人,其中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9人,创新创业学院1人。本次奖学金与2018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得兼得。
2.奖励金额:人民币1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
3.创新能力强,在国家及省级各类科技竞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先考虑;
4.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年级人数的前50%;
5.上一学年学生所有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A考。
三、评审程序
1.各学院(部)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东科奖学金评选办法、标准及企业情况,让更多学生了解抚顺东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部)在年级评议、学院(部)审核的基础上,报教育发展基金会。
3.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抚顺东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审批,最终获奖名单将公示在校园网上。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部)按照《关于评选2018年度东科二等奖学金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并于12月19日(周三)下班前将《2018年度东科二等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加盖学院公章)、通过英语四、六级的学生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行政楼419)。
联系人:王永臣
电话:56865165、18741395001
辽宁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