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和帮助品学兼优及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激励青年学子励志成才,并藉此加强校企合作与联系,推动双方共同进步与发展,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定向培养资助优秀学生实现求学梦想,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并解决就业。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内容,现开展我校“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我校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能源化学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安全工程等专业的全日制大二及大三本科生。申请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将不影响其参与其它任何助学金的评选。
二、资助金额及名额
获助学生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大三连续资助2年,大二连续资助3年。
序号 |
学院 |
名额(人) |
1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 |
2 |
2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2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4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合 计 |
6 |
三、参评条件
1.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
3.有志于从事化学制药行业,并愿与企业共发展;
4.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50%;
5.获得助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参与其他任何助学金的评选。
6.获得助学金的学生需与金凯企业签订《资助与服务协议》三方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部)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宣传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按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初步确定拟获得助学金学生人选。
2、各学院(部)严格审核班级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院(部)将拟定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报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审议后,将合格学生名单公示5日。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申报表》(纸质版一份)
2、上一学年成绩单,注明专业排名/专业人数,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通过英语四、六级的学生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证明复印件
上述纸质版材料10月25日上午11:00之前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一教324房间)。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4-56861606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