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子立志成才,并藉此加强校企合作与联系,推动双方共同进步与发展,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金凯化工奖学金”。根据《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奖学金合作协议书》内容,现开展我校“金凯化工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一)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本次奖学金与2018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得兼得。
(二)主要面向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能源化学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及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奖励金额:2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
(三)创新能力强,在国家及省级各类科技竞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年级人数的前30%;
(五)上一学年学生所有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A考;
三、评选名额
序号 |
学院(部) |
名额(人) |
1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 |
2人 |
2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1人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1人 |
合 计 |
4人 |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时间安排
1、10月12日—10月15日,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学校网站,各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宣传“金凯化工奖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
2、10月16日—10月18日,各学院按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初步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各学院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行政楼419)。
3、10月19日之后,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最终确定的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将公示在校园网上。
(二)申报所需材料
1、《2018年度金凯化工奖学金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2017-2018学年成绩单,注明专业排名/专业年级人数,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通过英语四、六级的学生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王永臣
电话:56865165 18741395001
辽宁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