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品学兼优及经济困难的在校学子立志成才,并藉此加强校企合作与联系,推动双方共同进步与发展,抚顺东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东科奖学金”和“东科定向助学金”。根据《抚顺东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奖学金及助学金合作协议书》内容,现开展我校“东科奖学金”和“东科定向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奖励金额
1.主要面向石油化工学院的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及创新创业学院的化工类全日制大二及大三本科在校生共10人,其中石油化工学院8人,创新创业学院2人。本次奖学金与2021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
2.奖励金额:人民币2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
3.创新能力强,在国家及省级各类科技竞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先考虑;
4.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年级人数的前30%;
5.上一学年学生所有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A考。
二、定向助学金评选
(一)参评对象
主要用于资助我校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自动化(仪表方向)、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专业的全日制大三本科生。申请东科定向助学金,将不影响其参与其它任何助学金的评选。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在化学等专业大三学生中评选1名,每年每人6000元,连续资助2年。
序号 |
学院 |
推荐名额 |
1 |
石油化工学院 |
1人 |
2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1人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1人 |
(三)参评条件
1.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
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
3.有志于精细化工领域从事绿色化学品,并愿与企业共发展;
4.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年级人数的前50%;
5.获得定向助学金的学生需与东科企业签订《资助与服务协议》三方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宣传东科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按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初步确定拟获得奖助学金学生人选。
2.各学院严格审核班级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定获得奖助学金学生名单报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审议后,将合格学生名单公示5日。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1.《2021年度东科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一份)
2.《2021年度东科定向助学金申报表》(纸质版一份)
3.上一学年成绩单,注明专业排名/专业人数,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通过英语四、六级的学生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证明复印件;
上述纸质版材料10月21日下午15:00之前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4-56861606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