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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金凯奖学金的通知
2021-10-11  

为支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子立志成才,并藉此加强校企合作与联系,推动双方共同进步与发展,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金凯奖学金”。根据《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奖学金合作协议书》内容,现开展我校“金凯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一)全日制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本次奖学金与2021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主要面向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能源化学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及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奖励金额:4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

(三)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列本年级专业前茅或在省级、国家级各项竞赛中获得优胜奖以上成绩等;

(四)上一学年学生所有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A考;

三、评选名额

序号

学院

名额(人)

1

石油化工学院

2

2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1

3

机械工程学院

1

4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1

合 计

5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宣传“金凯奖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按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初步确定拟获得奖学金学生人选。

2、各学院严格审核班级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定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报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审议后,将合格学生名单公示5日。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2021年度金凯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一份);

2、上一学年成绩单,注明专业排名/专业人数,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通过英语四、六级的学生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证明复印件;

上述纸质版材料10月21日下午15:00之前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4-56861606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2021年度金凯奖学金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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