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子立志成才,并藉此加强校企合作与联系,推动双方共同进步与发展,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金凯奖学金”。根据《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奖学金合作协议书》内容,现开展我校“金凯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一)全日制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本次奖学金与2021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主要面向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能源化学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及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奖励金额:4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
(三)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列本年级专业前茅或在省级、国家级各项竞赛中获得优胜奖以上成绩等;
(四)上一学年学生所有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A考;
三、评选名额
序号 |
学院 |
名额(人) |
1 |
石油化工学院 |
2 |
2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1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4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1 |
合 计 |
5 |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宣传“金凯奖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按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初步确定拟获得奖学金学生人选。
2、各学院严格审核班级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定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报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审议后,将合格学生名单公示5日。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2021年度金凯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一份);
2、上一学年成绩单,注明专业排名/专业人数,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通过英语四、六级的学生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证明复印件;
上述纸质版材料10月21日下午15:00之前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4-56861606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1年10月11日